1、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原件
2、考生所有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打印纸质材料,其中考生所在学校证明、《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为原件。
3、初试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表演类专业使用百度网盘的上传方式,理论专业使用邮寄材料的方式)
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装订顺序为(纸张从上至下的顺序):1、学校证明文件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类文件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
4、其他文件
2、考生必须在邮寄材料的信封上进行文字标记,标记内容为:1考生的报考年级2考生的报考专业3考生的姓名(如:初一、钢琴、某某某)
3、要求以快递方式寄出(建议用顺丰特快),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7680852,邮编100078。寄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均不退回。
4、考生寄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且初试材料齐全。
5、考生不得更换已经邮寄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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