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
(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住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招收的全日制硕士将安排在广州学习和住宿。
(六)硕博连读:2021年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
(七)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八)学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
(九)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新政策执行。
(十一)研究生院备有历年考试试题,请于学校办公时间内每月的1日下午和2日下午(如遇周末和节假日,相应向后顺延至近的2个工作日)到研招办(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2)购买(不支持邮购)。如受疫情影响,将暂停出售。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