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以有、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的参考人数分别确定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我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再按考生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我校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为有效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应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免试和录取优惠政策
1.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并持有证书的考生,免试入学。
2.考生高中阶段在校期间获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体育局组织的各类竞赛(省中学生“三独”比赛、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学生体育竞赛、学生文明风采竞赛、中学生艺术展演等)可根据获奖等第给予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3.符合免试入学或优先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19-22日期间,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道馨楼203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加分申请。
(三)录取流程
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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