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独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凡属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一)招生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上报、落实等工作,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录取工作、备案等工作。
(二)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统计和报送。
(三)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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