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依据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同分数情况下,按综合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对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有缺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为放弃录取处理。
3、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初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6、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考,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7、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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