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感知能力(动态、结构、比例、透视、空间、虚实等)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动态与道具及环境的组合。
(三)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黑色铅笔、黑色炭笔、黑色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马克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布局合理、形体结构比例准确、表现生动、造型完整,所有形态必须在同一卷面上完成;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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