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3.在开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生下列情况,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
(2)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者;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2021年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及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