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重庆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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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2021年重庆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