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3)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规定执行。
3.我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批准书编号PDE50AU3A20180984N,专业代码4403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