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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6-14 05:47:01 解决时间:2021-04-2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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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第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3.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

(2)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4.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6.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我院网站中查询(http://zs.***)。

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2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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