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考生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终成绩相同者,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
有以下任一情况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B)面试成绩(包括英语面试、综合面试任一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C)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2、推免生接受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经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审核后再向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需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请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其间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诉电话:023-65678628。申诉材料(签名)扫描件发往邮箱styjs@***.cn,或者申诉材料纸质版(签名)交至虎溪校区学院楼LD407室。
4、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审查。
2021年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面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