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将按规定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23-65102009(肖老师)邮箱:gyy65102006@***
申诉电话:023-65102076(胡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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