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综合面试占60%,英语口语测评占10%,学业成果评价占30%
复试总成绩=学业成果×30%+综合面试成绩×60%+英语口语×10%
3、按照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录取类型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学硕)和专业型研究生(专硕);非设计类本科专业申请人仅限报考学术型相应学科方向。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6分者、学业成果评价低于18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在复试(含夏令营)全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陈述内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院有权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及录取资格;通过复试后被查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获得我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且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和获得推免资格且通过推免生复试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推免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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