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人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的,学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本次推免生接收工作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我院发布在研招网及我院官网上的信息。有关我院研究生导师及其它情况介绍,请参见法学院官网(http://law.***.cn/)。
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该细则进行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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