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护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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