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校对文化素质考试达到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单科成绩。
(二)免试录取
获得由省考试局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比赛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海南省教育厅审核、我校公示、海南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录取。
(三)录取程序
考生可登录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查询成绩,我校“单招系统”(http://zsbm.***)也同步发布考生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我校对拟录取结果在招生网上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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