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录取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 、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的考生由我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答案来源于:2021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甘肃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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