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普通高中生学考成绩≥100分,职业技能考核≥40分;中职生文化考试总分≥140分,职业技能考核≥6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
我校根据报名考生“学考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且的考核科目一致的专业。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2.中职毕业生
我校根据“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且考核科目一致的专业。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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