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于7月9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湖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投档录取。被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则不会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则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普通志愿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2021年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