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外语、语文、数学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周口师范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