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20-89002099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cn/index.htm
答案来源于:2021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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