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为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