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招生考试办法的制订、招生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招生专业所属院系是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考试标准和纪律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出拟录取名单。
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