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4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2)其他省份:普通高考总分名次号(限首轮投档考生)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6%(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4.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3.5%(含)的新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须向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未提供证明视为放弃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