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三门课总成绩/3)×50%+综合考核成绩×5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有放弃入学资格者,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位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教育学、心理学、英语的分数高低顺位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中澳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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