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符合报考资格且填报我校体育特招生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40分)×2+体育术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0.2。专项测试成绩中,田径各类项目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田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换算表》计分(详见下表1),其他项目按照省专项测试原始得分计分。
浙江师范大学田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换算表
单项名次 |
得分 |
第1名 |
40 |
第2名 |
39.5 |
第3名 |
39 |
第4名 |
38.5 |
第5名 |
38 |
第6名 |
37.5 |
备注:我校田径项目只招单项名次前6名的考生。 |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