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政策加分按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11〕194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的,只按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1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政策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