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考生志愿填报需符合我校林学(林业技术)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我校提供名单,我校将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同时将名单抄送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一份。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我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我校,同时将名单抄送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一份。
我校在相应普通类平行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我校抄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的招生(招聘)程序、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事宜。
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定向培养基层林技招生(招聘)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