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843028)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肃查处;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约束及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