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办理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
(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所获奖项应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具体申请专业需对应《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项目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
(四)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