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方法
凭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sxxw)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60元。考生报名时需填报个人健康状况。所有考生须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安全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疫情防控考生注意事项》。
(三)综合测试时间
参加测试考生范围 |
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时间 |
宁波、舟山 |
5月1日 |
湖州、台州 |
5月2日 |
温州、嘉兴 |
5月3日 |
绍兴、衢州 |
5月4日 |
金华、丽水 |
5月5日 |
杭州 |
5月6日 |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进行。考生须在4月23日至25日间,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综合测试确认,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
综合测试顺序统一按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进行。考生须根据综合测试报到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健康状况申报表,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报到参加测试。
(四)综合测试相关说明
1.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成绩可于高考后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通知。
3.体能测试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我院招生体能测试为上述四项,其中三项合格的,体能测试合格。
4.参加综合测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5.体能测试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可否填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五)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上线,高考体检和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六)淘汰体检、综合测试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治考察分数线前,根据考生高考体检结果和综合测试情况,将身体状况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和综合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七)政治考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从高考体检和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低控制政治考察分数线,学院按照浙江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治考察。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九)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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