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婚。
8.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色弱。
⑤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报考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测试办法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进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省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