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考办法
1.填报志愿
须在专科提前批次填报专业志愿,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参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n/557/list.htm)发布。
3.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区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取。
4.录取具体方式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将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结论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先行予以淘汰。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结论均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有位次号的按位次号顺序录取,没有位次号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不分科类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3)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以在面试等测试时开展的有关项目体检结论为准,未开展的项目由我院依据投档考生电子档案中的《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根据有关文件和本章程规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4)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女生录取数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计划为准。如女生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增加到男生招生计划中;如男生生源不足,剩余计划不调剂增加到女生招生计划中。
(5)无专业加试要求。
5.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司法警务专业和其他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招考办法
报考司法警务专业和其他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在高职(专科)批次填报专业志愿,招考办法按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高考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