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阅招生专业目录,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同时将以下材料邮寄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者,请提供复印件;
6.《浙江海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7.《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
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80-8180690。
(二)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并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海洋大学招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2021年浙江海洋大学推免生申请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