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分相同时,拟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素质特长分较高的考生,没有素质特长分或素质特长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综合测评总分较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评总分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则按高中学考(会考)单科顺序和等第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政治、历史、地理,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良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按照操作考试、理论知识的次序优先录取成绩优良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