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实行院校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院校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