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复试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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