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学院根据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等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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