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按照考生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期间所有课内课程的绩点排名比(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专业的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总人数)由低到高排序,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绩点排名比相同时,同分带入(以上成绩绩点排名由学校提供,无须学生自行申报)。
2.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将于7月初在招生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