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赋分条件之一的,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并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同时符合多个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只取高项;每位考生素质特长项高赋分分值不超过10分。
具体赋分项目及分值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1 |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含)以上 |
10分 |
地(市)级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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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田径项目)、文艺等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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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 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地(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 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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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一级 |
10分 |
国家二级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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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或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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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 或三等奖(含)以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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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 |
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
10分 |
地(市)级二等奖(含)以上 |
5分 |
注:以上各类证书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或主办方为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应竞赛或比赛组委会(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竞赛获比赛文件)盖章为准。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按照本章程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相关申请流程。
素质特长项赋分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集体确认并公示。
2021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素质特长计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