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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总则

2021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11:04:00 解决时间:2021-03-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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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交通便利,紧邻地铁2号线,可直达宁波机场、火车站、客运中心和城市中心商圈。学生宿舍条件优越,配置空调、网络和独立卫生间,生活区有“网红”餐厅、购物超市、咖啡厅、创业一条街等便利生活设施。学校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78%。现有专业38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学校专业实训条件优越,有8个省级以上生产性实训基地,其中3个为国家级。拥有大型艺术剧院和200多个纺织、服装、新零售、机电、数字媒体和艺术设计类校内外实训基地。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国标码:13025,浙江省招生代码:0058;颁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升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我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3.已被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免试升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第五条 报名流程:

1.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职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要求:中学在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相关信息。

2.报名材料报送。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20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报送截止时间5月15日;第二批:2021年比赛获奖的考生,报送截止时间7月15日。考生可直接报送申请材料或通过EMS、顺丰快递邮寄材料,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逾期不再办理。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号楼南楼一楼103室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电话:0574-86328888。

考生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①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A4纸)1份;

③考生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A4纸)1份;

④单独考试报名证复印件(A4纸)1份;

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1份;

备注:免试升学相关政策教育主管部门若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另行通知考生及中学。

第六条奖学金政策。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奖励的考生,奖励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凡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高的一项确定新生奖学金等次。获新生奖学金的考生,可继续参评校内其它各类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申请及发放,按学校公布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优惠措施。免试升学考生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评优、评奖、竞选、入党、国际交流等项目评比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专业技能符合条件的学生,优先进入竞赛团队;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重点推荐进入学校合作的就业单位,以及单位所需求的重要岗位。

第八条 资格审查及录取。我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免试升学拟录取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拟录取考生,相关考生材料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九条 免试升学录取的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我校当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根据学生所获奖技能竞赛项目确定学生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该竞赛相关或相近专业。

第十条2021年免试升学招生录取专业与考生类别对照表

免试招生专业

中职考生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

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汽车类

休闲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

商业类、外贸类、财会类、旅游服务类、文秘类

移动应用开发、游戏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包装艺术设计

计算机类、工艺美术类

人物形象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书画艺术、时尚表演与传播、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工艺美术类、学前教育类、时装表演类、建筑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

服装类、工艺美术类

环境监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设计与贸易)、数字化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智能制造)

化工类、工艺美术类、机械类、服装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办学)、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中英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中英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

服装类、工艺美术类、外贸类

第十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二条 免试升学招生录取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报考测试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十四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我校将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咨询电话:0577-86328888、86328004

监督电话:0574-86329372

招生微信公众号:浙纺服招生

招生网址:http://zs.***.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3-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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