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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2021年浙江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03:44:00 解决时间:2021-04-17 18:52

满意答案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分、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于7月7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7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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