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本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要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凡是推免到我校的本校学生,可以享受在大四提前修读研一课程,学校予以学分认定;同时,符合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提前毕业。我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3+1+2)此次未入围推免的学生,依然可以享受在大四修读研一课程,待参加12月公开招考和明年正式录取后,学校对所修研一课程可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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