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提交材料清单及时间地点:
提交材料清单(空白表格见附件2)
1.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2.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000字以内);
4.2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
a)高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b)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c)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或1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以第一作者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的SCI学术论文(复印件)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查询证明;
d)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e)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在2020年11月1日至30日、非全日制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时间待定)必须将材料纸质版以顺丰速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41室黄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88208418。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初审通过公布时间为2021年1月;复试安排于2020年5-6月。初审公示、复试具体安排参见浙江大学药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待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3月,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