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博士生,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1、网上报名
凡申请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根据学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时间安排,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
2、递交材料清单
(1)《“申请—考核”制信息登记表》(附件3);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oaa03@***.cn,邮件主题为“报考学科-报考研究方向-报考人姓名-信息登记表”。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成绩提供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5)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7)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或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生);
(8)两份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由除本人的硕士导师、拟报考的博士导师以外的正高职称专家出具)(附件2)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备注:
(1)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3)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同时须有“考生被浙江大学录取后,同意该同志辞职”的说明。
(5)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3、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至: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艺术楼A107室),邮编:310028
或(2)直接递交: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艺术楼A107室)。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571-88273418,邮箱:soaa03@***.cn
备注:
(1)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以12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申请―考核’材料”。
4、初审公布时间和方式
初审工作预计于2021年1月完成,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5、复试考核时间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2021年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