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直接攻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直博生报考程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通知》及艺术与考古学院相关通知。
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具体根据学院各专业复试通知的要求,考生复试时需要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2.须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1、报考要求
硕博连读博士生,是从本院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相关专业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申请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2021年3月1日至3月25日。
报名时间及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艺术与考古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2、材料递交清单
(1)《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2位专家推荐书原件(由除本人的硕士导师、拟报考的博士导师以外的正高职称专家出具)(附件2)
(3)硕士期间成绩单(校自助一体机打印)
(4)外语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计划1份(1万字以上)
另,在读的少民骨干硕士研究生还须递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3、材料递交至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艺术楼A107室)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571-88273418,邮箱:soaa03@***.cn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1、网上报名
凡申请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根据学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时间安排,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
2、递交材料清单
(1)《“申请—考核”制信息登记表》(附件3);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oaa03@***.cn,邮件主题为“报考学科-报考研究方向-报考人姓名-信息登记表”。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成绩提供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5)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7)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或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生);
(8)两份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由除本人的硕士导师、拟报考的博士导师以外的正高职称专家出具)(附件2)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备注:
(1)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3)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同时须有“考生被浙江大学录取后,同意该同志辞职”的说明。
(5)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3、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至: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艺术楼A107室),邮编:310028
或(2)直接递交: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与考古学院教学科研科(艺术楼A107室)。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571-88273418,邮箱:soaa03@***.cn
备注:
(1)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间递交材料,邮寄以12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申请―考核’材料”。
4、初审公布时间和方式
初审工作预计于2021年1月完成,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5、复试考核时间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2021年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