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我校于2020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通知》;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我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1、预报名
按照《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通知》(网址:http://grs.***.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217504)及《心理系关于接收2021级外校推荐免试生事宜的通知》http://www.psych.***.cn/2020/0829/c27648a2189459/page.htm进行。
2、“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操作
已被我系拟录取且获得母校推荐资格的学生,需在我系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网上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我系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我校2020年10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1年4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1、符合条件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申请后一周内提交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至心理学系研究生科,所需材料如下:
(1)《浙江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专家推荐书》(至少两名专家推荐,其中一人必须为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
(3)成绩单原件、相关的论文、科研、专利或获奖证书等成果复印件;
(4)如申请者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须经原定向单位同意。
2、心理学系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研究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在系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
3、心理学系组织选拨考核,将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及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1、网上报名申请
2020年10月中旬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021年3月中旬,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凡申请心理学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cn/yjszs)上相关通知进行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所报学科及指导教师。
2、材料提交
申请者按规定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报名,另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以下清单所列材料的PDF文件按序命名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申请者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向心理学系研究生科寄送书面纸质材料。请使用顺丰或EMS寄送。
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清单顺序编号及命名后提供,若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不真实,或未按时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报名。
(注:书面材料提交后不予退换、退回。邮寄地址见后。)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电子材料需扫描原件,纸质材料可用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原件(须考生签字方为有效);
(2)考生本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自述(800字以内);
(4)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硕士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同时须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及收录证明(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面、全文);
(7)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学位所在院校本科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8)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如无初稿,则提交学位论文摘要与开题报告全文);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上);
(10)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仅需提供纸质版);
材料寄送、电话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213室
邮编:310028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73068
电子邮箱:cuiwr@***.cn
3、材料审核
心理学系研究生科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初审小组,由初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潜力,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审查结果计划于2020年底在心理系网站http://www.psych.***.cn/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由初试和复试组成,具体要求和办法参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5、录取办法
心理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按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心理系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院系完成政审和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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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 |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 3 | -- |
心理咨询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两年 | -- |
心理咨询 | 新疆教育学院 | 三年 | -- |
心理咨询 |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 三年 | -- |
心理咨询 |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三年 | -- |
心理咨询 | 洛阳理工学院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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