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
教育部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如下:
(一)直接攻博
1.申请时间
学校于2020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学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申请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2.初审结果公布
2020年9月15日前,各学科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工作,并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初审结果。
3.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申请人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表1份(由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签字);
(3)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1份,总评成绩排名证明1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两封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6)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4.复试考核时间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具体参见学院相关通知。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申请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1年4月中旬为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需在2020年10月10日-10月20日提交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需在2021年4月10日-4月20日提交申请。
2.递交的材料清单
(1)浙江大学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硕士期间成绩单(需加盖印章);
(4)两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5)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成果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及其检索证明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授权专利证书(含成果清单目录,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
3.初审结果公布
2020年11月中旬(春季入学)和2021年5月上旬(秋季入学)学科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工作,并公布初审结果。
4.复试考核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春季入学)和2021年5月31日前(秋季入学),具体参见学科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1.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中旬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申请人需递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
(3)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
(4)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原件);
(5)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原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
(9)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成果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及其检索证明(原件)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原件)、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需提交成果清单目录,论文请标注期刊类型、五年影响因子、本人排序(共同一作、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等情况请注明),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材料排序汇编;
(10)一份3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1)两封包括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12)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
(13)其他各类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分别以pdf格式在报名网上提交,并按照要求将各项材料寄到以下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生工食品学院研究生科(农生环D453),邮编:310058 程老师 0571-88982192。
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0日-11月20日,以11月20日之前邮戳为准。
未及时提交申请并网上提交材料、未及时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方式
2021年1月中旬初审结果将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申请报名的考生。
4.复试考核时间
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具体参见学院相关通知。
2021年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各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