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材料需在2020年12月15日之前寄送至: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大楼1501社会学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王老师,邮编:310058(以邮戳上寄出日期为准)。境外学位证书可迟于复试前提供。
①《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0918015@***.cn,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报考人姓名-信息登记表。
②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③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④两位专家推荐书原件(需密封、签名);
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⑥享有独立知识产权且是唯一作者的代表作(可以是公开发表的,也可以是尚未发表的;可以是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的期刊论文要求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版权页);
⑦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⑧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⑨符合第三条第(三)类第4项第⑤标准,申请免试少数民族语言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本科学位证书原件。
⑩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增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报考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未及时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未及时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递交材料清单及递交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