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6月3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高考志愿填报: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于高考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3.考核名单确定: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5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并公布入围我校考核分数线。预计公布时间:6月29日左右。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面试时间:7月3日。综合面试将采取在线视频面试方式,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新公告。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